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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,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省发改委起草了《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1日。请积极反馈意见发送至省发改委邮箱:173053077@qq.com,同时发送至协会邮箱备案:308087331@qq.com。
附件1:《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附件2: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(草案)(征求意见稿)
附件3:《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表
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协会
2026年4月22日
附件1:《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docx
附件2: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(草案)(征求意见稿).docx
附件3:《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表.doc |